第二十届EHS峰会圆满举办!

中国古代哲学名篇《道德经》有云:祸兮,福之所倚。2024年,是充满波折的一年——全球经济波动,企业同质化竞争越发激烈,要有所突破似乎格外艰难,但我们始终在上下求索,努力创新。而正如上面所言,“祸”的背后是“福”,是能够脱颖
欢迎随时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专业培训服务 公开课 课程分类 EHS综合管理类  隐患与排查治理

隐患与排查治理

来源:共生代    发布日期:2015-05-07     点击数:4221
 新《安全生产法》第38条要求企业建立安全隐患的排查制度,并且要求地方安监局“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同时,在第67条中指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下一主题: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技能提升
上一主题:工业卫生/职业健康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