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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机制 切实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12-07-12     点击数:5605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执法,不断创新,切实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衣食住行历来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食”作为人类最根本的需求,显得尤为重要。工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承担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任,因此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执法,不断创新,切实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一、创新市场巡查机制,增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巡查的不间断性

  工商机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范围大、领域广、任务重。因此,工商机关要以“主体资格、经营条件、食品外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来源、包装装潢标志、商标广告、市场开办者责任、食品质量、经营者自律”为重点内容,切实拓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范围。结合当地实际,针对不同经营业态和经营场所的特点,明确市场巡查的具体内容,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方面,工商机关要按照“两图一书”的要求,划分网格化责任区,切实做到任务到岗到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应当坚持经常主动地深入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重点对食品零售批发企业、商场、超市等进行巡查。同时,提高巡查频率,实施销售旺季和重点季节突击查,重点食品品种严格查,突出问题重点查,堵住售假源头追踪查,对重点部位实行不间断巡查,使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查处。

  二、创新日常监管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宽覆盖性

  工商机关要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制度作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贯彻《食品安全法》的根本性、长期性的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取得新成效。

  第一,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积极构建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规范管理和准入机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结合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第二,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制度,积极构建食品质量监管机制。针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的特点,充分利用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检验机构的资源,建立健全食品快速检测和质量抽样检验制度,积极构建基层一线执法现场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的监管机制,及时开展消费提示、警示和引导。

  第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消费纠纷受理和处理制度,积极构建食品消费维权和部门协作机制。依托全国工商机关12315信息化网络,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消费安全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受理、调处、反馈和综合分析制度,加强预警防范,有针对性地及时向相关行业组织和监管职能部门通报,促进行业规范和源头治理。

  第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电子化、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技术在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主体许可、准入,食品质量监管和执法办案等方面的综合应用,逐步实现食品安全“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查办、网上调度指挥、网上应急处置、网上动态监管、网上发布信息”的目标。积极推进运用无线网络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效率。

  三、创新执法办案机制,突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对违法者的威慑性

  应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创新执法办案机制,保持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应继续深化治理整顿,着力解决食品市场突出问题。围绕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治理整顿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应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食品的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应继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乳制品市场整治、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酒类市场整治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进一步突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威慑性。

  四、创新诚信自律机制,着力提高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监督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既是落实食品经营者法定责任和义务的必然要求,又是工商机关依法监管的重要任务。应进一步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力度,切实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全面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及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质量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报告备案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制度等10项制度。各地工商机关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的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并积极指导经营者全面落实各项自律制度。

  五、创新监管体制,提高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积极性

  工商机关要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建立健全以保障食品经营者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合规为重点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机制,以严把食品进货关、销售关、退市关为重点的经营者自律机制和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以形成部门之间监管无缝衔接为重点的协调协作机制,以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和聘请监督员为主体的社会监督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方法,切实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应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力度,注重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切实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从而达到全面提升流通环节监管效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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