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届EHS峰会圆满举办!

中国古代哲学名篇《道德经》有云:祸兮,福之所倚。2024年,是充满波折的一年——全球经济波动,企业同质化竞争越发激烈,要有所突破似乎格外艰难,但我们始终在上下求索,努力创新。而正如上面所言,“祸”的背后是“福”,是能够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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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健康安全快讯 2008年8月

来源:gsd02     发布日期:2011-12-20     点击数:2383
编者:北京2008奥运会终于到来了。国家相关部门自申奥成功开始就将法规的制定放上日程。而2008年第一二季度的法规就更加形成一个高潮,特别是北京市专门为奥运立法达16项之多;虽然是临时性法规,但我们仍认为法规的范例作用将影响深远。因此本期集合在此,供大家鉴赏。 

                  

奥运——EHS法规大盘点



国家与部门的相关规定


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2008-3-21

卫生部关于做好北京奥运会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2008-3-2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流通环节奥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08-3-25

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工作方案08-3-27

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总体方案2008-3-3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定点供应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 2008-4-3 

奥运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2008-4-1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奥运会期间生产加工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的通知 2008-4-22

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关于加强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口岸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2008-4-28  

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奥运服务与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2008-6-17

《关于奥运期间对航空运输危险品实施特别管制措施的通知》 2008-6-17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奥运期间航空运输危险品实施特别管制措施的补充通知 2008-6-1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2008年第10号――加强奥运期间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公告 2008-7-12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迎奥运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08-7-15 

关于调整奥运会期间危险品运输限制措施的通知 2008-7-28

关于发布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控制应急措施的公告 08-7-2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北京奥运会期间和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08-7-3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通知 2008-8-3


有代表性的地方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危险物品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7-6-29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本市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通告08-4-4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08-7-23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突发急性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08-7-22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奥运会期间本市停止和限制爆炸、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的通告 2008-7-19

(注: 不提供文本资料,需要者请与编者联络。)


中国节能减排政策与企业可持续发展


绿色奥运的口号已在奥运场馆中尽情体现,但我国的十一五规范的减排10%的目标却不那么容易达到。为此,为尽快解决能源对经济发展的制约,8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两个新的条例。做为企业,在能源价格高居不下,环保政府日趋收紧的情况下,该如何跟上步骤,不妨从国家政策与法规入手,做好提前工作。

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表


2005年基数
(吨标准煤/万元)

2010目标
(吨标准煤/万元)

下降幅度
(20%)

全国

1.22

0.98

20

北京

0.8

0.64

20

上海

0.88

0.7

20

江苏

0.92

0.74

20

浙江

0.9

0.97

20

广东

0.79

0.66

16


编者注:右表是〈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批复〉(2006-9-17)的要求,这是地方经济发展的综合性目标,包括了大量的高能耗产业以平衡地方经济发展。我们自己现在的水平又如何呢?如果尚未达到这一参数,环保局或发改委会与企业订立“节能减排承诺书”,迫使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水平,或者向边远地区搬迁。大家不妨借鉴,以订立适合国情发展的企业目标。

 

新法解读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     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七条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 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第十五条 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公共机构应当于每年331日前,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第二十二条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对本单位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及使用能源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性评价,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能源审计的内容包括:
  (一)查阅建筑物竣工验收资料和用能系统、设备台账资料,检查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核对电、气、煤、油、市政热力等能源消耗计量记录和财务账单,评估分类与分项的总能耗、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三)检查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审查节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四)检查前一次能源审计合理使用能源建议的落实情况;
  (五)查找存在节能潜力的用能环节或者部位,提出合理使用能源的建议;
  (六)审查年度节能计划、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核实公共机构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说明;
  (七)审查能源计量器具的运行情况,检查能耗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四章 节能措施……

第二十八条 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应当进行能源审计和投资收益分析,明确节能指标,并在节能改造后采用计量方式对节能指标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

第三十条 公共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进空调运行管理。

(编者注:请大家看看法规本身吧,比我们日常号召的节能措施要具体些,下次再介绍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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