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EHS-Newsletter总第205期
一、响水“3.21”事故四周年纪
企业安全管理应强化:法人任命和培训、全员安全责任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危废标准化管理。
2023年3月21日,是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第四个年头,这个曾积满危化品溶液呈暗红色的大坑,像一滴悲痛的眼泪,凝固在焦土上。这场2.2级地震的爆炸,像一颗直径100米以上巨大泪眼嵌入黄淮海平原。
2019 年 3 月 21 日 14 时 48 分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 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嘉宜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 78 人死亡、76 人重伤, 640 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 198635.07 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
事故企业主要问题
1.刻意瞒报硝化废料。硝化废料始终未向环保(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并刻意隐瞒欺骗。
2.长期违法贮存硝化废料。大量的硝化废 料长期存放于不具备贮存条件的煤棚、固废仓库等场所,超 时贮存问题严重,最长贮存时间甚至超过7年。
3.违法处置固体废物。多次违法掩埋、转移固体废物, 偷排含硝化废料的废水。曾因非法偷运、偷埋危险废物 124.18 吨, 被追究刑事责任。
4.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长期违法运行。至事故发生时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仍未通过响水县环保局验收。
5.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在实际控制人犯罪判刑不具备担任主要负责人法定资质的情况下,让硝化车间主任挂名法定代表人,严重不诚信。
6.违法未批先建问题突出。2010 年至 2017 年,在未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厂区内开工建设包括固废 仓库在内的 6 批工程。
这次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对我国化工行业的发展也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事故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江苏响水“3·21”事故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国发生的第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也是国家监委成立后第一次独立开展事故审查调查问责工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认真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把推动以案促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涉嫌违法违纪的61名公职人员,最终被江苏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其中,响水县委副书记、县长单永红被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县委书记崔爱国党内警告、免职处理。
盐城市委2019年4月4日召开市委常委会决定,彻底关闭响水化工园区,是几经惨痛后的“断腕”抉择,也是对此前“要GDP,不要生态”“宁肯毒死,不要穷死”畸形发展观的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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